有人通过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工资表”涉税风险不是闹着玩的!
近期,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案例分析
在本案例中,虽然是被举报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是举报信并未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还是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集企业出现的破绽。
现在监管不同以往,更加严格,更加精准,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税”老路子,已经被堵死了,如果坚持要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务风险!
老板、股东、财务等企业经营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税务安排的合法性!不然,就不止补回以前逃的税款,还需要按每天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并处以及大额罚款!还会给企业带来名誉和纳税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损失!
税务主要稽查四个方面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簿中的工资费用项目,从四个方面入手实施核查:
一、是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发放凭证与银行代发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无差异。
二、是核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稽查人员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低于3500元的人数占比情况。
三、是检查“账实”差异。
审查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与实付工资总额是否对应,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
四、是结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经过核查取证,稽查人员确认,该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补征了税款,并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工资表8个涉税风险!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2.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3.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4.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公司发工资如何合理避税
1、合理筹划月薪与年终奖
2、实物福利代替津贴
3、公司合作代替工资、提成和佣金
还有人说还有利用离职补偿金避税、现金发工资、贴发票报销、两个银行卡、第三方转账等方式可以避税。
我前面说了,本文只涉及合理合法的避税方式,上面这几种方法明显是违法的,咱就别给自己和公司找麻烦了吧。
来源:中国税务报、财税解读、郝老师说会计,作者:郝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