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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所处内外环境的日趋复杂,人们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变化,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需要特定的风险管理机制来保障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实时关注企业所面临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以法律的视角和思维审视、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消费者、竞争、公共关系、供应商、经销商等外部环境,以及人力资源、财务、生产、决策等内部环境,根据不同环境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之必需。■ 企业运营过程中内部法律风险和外部法律风险
内部风险来自于企业所处的内部环境,例如,由于财务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手段致使现金被挪用且追回不能,再如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完善致使人才流失且不能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外部风险是指来源于企业外部环境所产生的风险,是数量最多、最重要的风险,具体体现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引发的商业机会丧失、收入减少等风险,投资风险,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产品责任风险,品牌形象风险等。例如,2001年当中国被批准加入WTO后,整个化纤行业,特别是中小化纤公司的前景变得灰暗起来。原因在于,化纤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技术经济特点,中国加入WTO就意味着拥有巨大规模和先进技术的韩国、美国的化纤产品将以高质低价的绝对优势入侵国内化纤市场。对化纤企业来说,这是法律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引发的法律风险。对此,很多企业在中国加入WTO之前却无从或者无心应对,最终纷纷走向关闭、破产之路。
对于内部法律风险,除了利用特定的风险制度防范外,还需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加强企业员工之间的横向、纵向沟通,尽可能的满足员工的心理需求,化解矛盾,当然这些工作的实施需要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予以支撑。对于外部法律风险,其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应当与企业的其它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如果没有其他管理制度的支持,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可见,法律风险防范渗透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均有赖于企业各个运营环节的协助。
由于企业性质不同,所处环境迥异,其面临的法律风险的种类和应对之策更是不能一概而论,因此在建立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之前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各种经营环境及经营流程、现有管理规定进行缜密梳理,将梳理出的问题融入到防范机制的各个要素中,使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运行与企业的整体运营系统保持协调一致。防范机制建立后仍要定期整理、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特别是其中的变化,以便对防范机制作出必要的调整。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成要素
首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目标(既可以是企业的总体目标也可以是业务单元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作为企业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应当服从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不能为了一味回避风险而阻碍了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其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中的权力与责任。企业经营管理中必然涉及管理权力的分配和制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首先应服务于企业经营中一般权力、职责的管理规范,使其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2005年《公司法》修正案实施后,为企业树立了新型的法人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董事、经理权力分配、制约和责任的基本框架。由于法律风险往往产生于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经理的决定,所以企业的法律风险机制应关注如何将董事、经理的权力和法律风险责任有效结合,促进管理人员责、权、利的统一。